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招聘启事

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

招聘启事

一、单位简介

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坐落于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院内(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),是山东理工大学独资设立的企业法人。

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于2006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主要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。现业务覆盖区域包括:淄博市、临沂市、滨州市、潍坊市、新泰市、肥城市、邹城市等地区,每年完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案件近3000余件。

二、拟聘用岗位及岗位数

    司法鉴定人助理2人。

三、岗位职责

    协助司法鉴定人搜集鉴定委托材料、协助鉴定人对事故车辆进行勘验检测及文书处理、办公室日常工作等。

四、工作条件:

硬件配置:办公场所、工作电脑及工作装备。

每天8小时工作制,每周工作五天。

五、应聘人员要求

年龄:35岁以下;性别:男;

学历:专科及以上学历; 所学专业:车辆工程、交通运输、汽车运用与维修工程、汽车服务工程等相关专业。

专业知识及技能: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所必要的专业知识,学习并掌握(汽车构造、汽车理论、汽车电器与电子技术、发动机原理、汽车检测技术、汽车拖拉机试验学、、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、道路交通安全与事故处理等)课程知识,动手及实际操作能力强(参加并通过金工实习、发动机拆装实习、汽车报修实习)。

特殊技能要求: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。

六、工资待遇

1、试用期工资待遇:3个月,试用期间工资按:2000/月发放;

2、正式工资待遇: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签订劳动合同,购买各项劳动保险;

工资结构采用“底薪+提成”的方式,底薪(不低于)2000元;提成依据个人所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按比例计算;初步估算月工资在3500以上。

3、职业前景:随着业务能力的提升、承担业务量的增加,工资待遇会按比例增加;并可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由单位推荐申请行业执业资质,届时,具备资质的员工,可独立承担交通司法鉴定业务,并可根据鉴定所的相关规定,增加工资待遇。

    4、不提供住宿、生活费用自理。

七、报名时间:从招聘启示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,331日报名截止;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。

八、单位地址、联系方式

单位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  邮编:255049

联系人:赵先生,

电话:13864454099     0533—2780818

 

 

 

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030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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